刘江向最高监管举报抖音和快手平台网红售假
本网4月7日消息:刘江今日向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网信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举报抖音和快手平台纵容网红售假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请抖音和快手平台严格遵守《网络直播和短视频平台自约公约》,立即停止违法艺人停播带货和推荐假冒伪劣产品!
附:
关于抖音和快手平台网红售假的实名举报书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网信办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举报人: 刘江、男、汉族、1965年 出生。
身份证号码:510102
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电话:13980619315
联系邮箱:3443374264@qq.com
被举报人1: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MA0045N17U
法定代表人:任利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12号楼16层1611号
电话:010一58341751 95152
被举报人2: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5469089C
法定代表人:银鑫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6号楼1幢1层101D1-10
电话:010一53952609 15011387520
举报请求:
请书面告知举报人受理立案、办理结果,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举报人,查证属实,请予以奖励举报人。
法律依据:
为依法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职责,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上述被举报人作为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本应模范先锋带头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在国家大力整治直播平台违法违规之际,理应严格遵守《广告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所签订的《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平台自律公约》。进行自查自纠,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和捍卫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向上述监管部门举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