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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俊刚倡议:关于共同维护依法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地实施,暨向国家场监总局书面监督基层行政部门乱立恶法的监督倡议!

作者:刘江来源:刘江浏览量:1123发布日期:2022-12-10

范俊刚倡议:关于共同维护依法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地实施,暨向国家场监总局书面监督基层行政部门乱立恶法的监督倡议!

范俊刚 健康123 2022-12-09 11:58 发表于四川

最高法旗帜鲜明支持“王海”打假,多地行政部门逆行倒施限制群众打假,违背法治,此类破窗效应成风,纠正部门不正立法之风刻不容缓!


任何一项法律制度一旦确立实施,那么保持其法律制度的稳定实施,是法的内在安定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法治社会的最基本原则和必然要求。


习近平指出: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执行落实,不要形同虚设,成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违反了也没有任何处理惩罚,谁会把制度当回事?


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实施二十年来,从双倍赔偿到十倍赔偿,历经了各种争议甚至利益博弈,最终经受住历史和法治的考验,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发布实施食品药品司法解释第三条旗帜鲜明支持个人知假买假索赔,2020年2021年分别两次修订该司法解释一如既往的保留该条。消费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基于各种食品药品消费品假冒伪劣屡禁不止乱象背景下,基于特殊政策考量之下做出的关乎民生,关乎食品安全的重大司法制度,在法律没有改变的情形下,基层组织不得违背这一法律制度。然各地行政部门以及个别司法机关以各自偏见,僭越法律法规,擅自部门立法,致使惩罚性赔偿制度束之高阁不能使用,且近期有愈演愈烈之势。当前全面法治要求全社会成员做忠实的法治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法治蔚然成风。我们有义务维护这一来之不易的法律制度。


法律规定人人平等,当前多地行政部门出台严重违背最高法司法解释的反制群众打假的恶法规定,对于购物消费动机予以审查,严重违背上位法,且大有成为违法假冒伪劣产品的保护性法规。这种情形且大有蔓延之势,作为崇尚法治,坚定的法治践行者,我们有义务依法监督不正之风,对于破坏法治者我们有责任、有义务说“不”。


任何破坏法治制度,破坏法制统一的不作为滥作为,必须受到依法监督,在即将全面结束的新冠病毒疫情中我们深刻的感受到国家的坚定意志,我们更感知到各地丛生的过度防控的严重毒副作用。因此呼吁诸君为推进我国全面法治的落实,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成为打击假冒伪劣,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利器,我们将依法监督各种不作为、滥作为各种恶法的出台,并提出此次倡议。


日前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以强有力政治监督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要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对享乐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工作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科学精准靶向整治。


习近平指出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食品安全需要全社会广泛关注,人人参与。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做一次“雷锋”是好人,做十次“雷锋”是坏人!如此恶法玄机何在?


近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杭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该办法已商市财政局同意,并经市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要求下级各单位遵照执行,该办法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办法第29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投诉举报和举报奖励的统计和分析工作,探索建立滥用投诉举报权利行为的认定标准,对不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举报,扰乱行政管理秩序的,不予奖励。


第29条严重违背常识和法理;任何举报都应以举报事实为依据,只要举报人举报的事实属实,那么就是为社会和国家以及为广大群众作了好事,理应依法给予奖励,更不能以举报数量和次数来决定奖励;我国举报奖励设置的目的就是为了唤起公众的责任心,用奖励制度来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对违法行为的举报,来达到社会共治的目的,以此降低行政治理成本,理应举报的违法事实越多,获得的奖励就应该越多。




之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答复“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怎么办”这一问题时,执法稽查局的同志明确表态“食品安全问题不调解,对索赔请求无权受理,对投诉按案件办理程序处理”。(我们已经向总局提出监督)




该答复不仅没有法律依据,且自相矛盾,严重违背法治原则甚至被看成答复人的一种个人情绪的宣泄。



之前,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召开了“‘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乱象整治工作研讨会”,其中涉及“对加强消费投诉举报分类处理、遏制恶意投诉举报索赔、维护良好消费环境提出意见和建议。”“研讨会”扣在职业打假人头上的还是那几顶“帽子”:影响社会诚信环境、扰乱地区营商环境、严重浪费行政资源。




基于 相关各地违反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各种乱象频繁出台,我们将汇总统一书面致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强力阻止各地行政立法乱象回归法治本位。


二十大明确: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笔者在此发出监督倡议,不论你从事何种职业,只要你关注消费权益及法治进步,我们可共同联名推动立法进步,建议删除恶法,为中国法治进步而尽一份微薄的力量,响应二十大号召,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相关监督建议书由中国法学会会员张晓红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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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书面建议接受崇法,守法,坚定法治信仰者志同道合者共同签名,推进法治。自愿签名联系微信:shiruilian21 ru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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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已于2022-12-09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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