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与伊藤较真纲
西南报
2月22日 记者:叶扁舟
因买假索赔无果而大闹伊藤洋华堂被成都警方处以15天治安拘留的成都职业打假人刘江,1月15日期满获释后,表示要吸取教训,依法打假,决不向知假卖假的不法商家屈服。2月21日刘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他要起诉伊藤洋华堂,并已聘请了成都市涉外律师事务所的程昌同律师作为他的诉讼代理人。
伊藤洋华堂事件始末
刘江于今年1月29日—31日在成都伊藤洋华堂购买了价值4500多元的日本资生堂沐浴露、保湿露和眼霜、洗面奶、洗发水等进口化妆品。按规定,商家销售进口化妆品所持有的卫生部进口化产品批准文件,应同时具备批准文号和外文名称。而伊藤洋华堂销售的上述妆品只有批准文号“(97)卫妆准字01-JK-7711号”,没有外文名“SHOWER SAOP”,故认定属伪造批件,知假卖假,违反了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刘江和张波、张旭于31日前往伊藤洋华堂索赔遭到拒绝,便借酒发威,手持标语大闹伊藤洋华堂,扰乱了公共秩序,被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处以15日治安拘留。
“我不敢去找工商部门”
当记者问及对伊藤洋华堂拒绝赔偿一事为何不去找工商部门和消协时,刘江说:“我不敢去找工商部门,因为省工商局有权威人士公开宣称,工商部门不支持职业打假,说那是以打假的名义进行敲诈勒索。”
去年10月,刘江等一批职业打假者,频频出动在成都家乐福、伊藤洋华堂等各大商场购假索赔,引发了四川省工商局某领导向各大新闻媒体公开表态,“工商部门不支持并且反对这种以盈利为目的的打假行为,这位领导干部说“以王海为代表的职业打假者”出现在《消法》刚刚出台时,人们的消费维权意识还相当落后,王海现象对启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起到了促进作用。如今再采取这种形式就没有必要了。”
对这位领导的表态,刘江很气愤。他说,近一段时间成都一些有名的大商场其所以有恃无恐,知假卖假,拒不赔付,都是仗势了那一番既无政策依据又无法律依据的错误言论的支持。而职业打假人索赔难的问题,找工商部门也是白搭。
刘江在拘留所的反思
当记者问及这次大闹伊藤洋华堂闹进了班房,有什么经验教训,今后是否继续打假时,刘江坦然地说:“蹲15天班房,值。只要能唤起消费者的觉醒,别说15天,就是15年也无所谓。”他承认,警方对他的治安处罚没有错。今后要吸取教训,依法打假,不要采取过激行动。
刘江坚信职业打假没有错。他说,《消法》第六条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职业打假也是一种社会监督的形式和手段。刘江还说,省工商局那位领导的错误表态见报后,他曾通过有关方面电话咨询过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消法》起草人何山。何山答复:“在《消法》未作修改前,对个人打假的支持不会改变。对个人打假,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态度是,昨天支持你们,今天支持你们,明天依然支持你们。”据此,刘江表示,他打假的初衷和决心不会因这次蹲班房而改变。只要社会上还有假货存在,他就要打。
不日将与伊藤对簿公堂
刘江告诉记者,他从拘留所出来后,遍访了新闻媒体,原准备在20日举行个人新闻发布会,公布他联合各地职业打假者反对“知假买假索赔”这种方式的人所采取的“大动作”。现在经过再三考虑,已经改变了计划,决定先把知假卖假拒不赔偿的伊藤洋华堂告上法庭。刘江说,“只要我刘江赢了这场官司,反对职业打假的人自然也就失败了。”近日内他将把在伊藤洋华堂所购的化妆品送交日本资生堂公司驻成都办事处鉴定,同时送四川省卫生防疫站化妆品监督检验所检验。
记者拨通了刘江的代理律师程昌同的电话。程律师证实,他同意作刘江的代理律师,并指出“职业打假人”一说不妥,这个名词是新闻炒作出来的。刘江同样是消费者,消费者不是以购买数量多少来定的,买多买少是消费者的权利。程律师说,销售进口化妆品,商家出示的批准文件凡是不同时具备中外文名称的就是伪造,伪造批文必然当假货处理。
本报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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