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中国10大打假英雄(虽九死而不悔刘江)
追踪中国10大打假英雄(虽九死而不悔刘江)
作者:记者陈冰来源:城市购物导报发布日期:2018-1-26
虽九死而不悔 刘江
城市购物导报 2003年3月12日 记者:陈冰
刘江:“力量型”选手
诉讼成功与商家和解的比例:诉讼15次,10次和解,4次败诉。
印象最深的打假行动:1999年在成都将各大商场、药房假冒脑白金彻底清除。
打假年限:1996年至今
战果回顾:2000年对成都一商场销售假冒“资生堂”化妆品进行购假索赔胜诉,2001年在成都对杭州娃哈哈虚假广告提起诉讼,引起全国30多家媒体予以报道。
现状:至今仍活跃在打假第一线。他7年走遍了全国50多个城市,如今是成都市数十家大型商场、药房的质量监督员。
语录:“我不怕什么威胁和恐吓,有一次一个售假商家出80万要我的命,最后我还是活着。我始终认为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始终占上风。”
7年来,外形彪悍的刘江“如狼似虎”地四处出击,其索赔的商家从公开抵抗到全面合作,从坚持售假到主动要求监督,反映着社会进步的过程。
刘江说:“现实的压力来自于一些“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文并没有对“知假买假”和“大量重复购买”的消费者给以明确定义,这就造成了各地方法院在受理相关案例时,执法尺度不一。败诉将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我7年来打了15场官司,只赢了1场,其难度可想而知。”
刘江是一个孤儿,至今未婚,没什么牵挂。打假过程中刘江感受最深的不是被商家恐吓,而是他们避之不及的惶恐。“有一次我到成都一家大型商场,那家商场竟然立即撤下所有商品,服务员全部下班,商场停止营业。我觉各如果再多几个打假英雄给这些售假商家威慑,假货怎么还有生存的空间!”
刘江目前打假主要瞄准暴利行业,比如医药、保健品、化妆品和其他故意编造或夸大功能的消费品。他说,目前他已基本不运用《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的“1+1”赔偿原则,四川省目前已经有了精神赔偿的法律条款,最高可以要求赔偿10万元。未来的打假肯定会援用这项法律条款,否则不足以震慑不法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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