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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在法庭里哭,消费者在奔驰发动机上哭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303发布日期:2019-4-14

职业打假人在法庭里哭,消费者在奔驰发动机上哭

原创: 北京瘦马 法律读库 今天

 

作者:北京瘦马。

 

 

前段时间青岛中院有个判决支持了职业打假人十倍赔偿的请求,被王海称为“最美判决”,一时间成了网红判决。

 

而前几天西安美女研究生坐到奔驰发动机上痛哭维权,引起舆论热议。这两则新闻放在一起实在是消费者维权最值得深思的一种现象。

 

职业打假人在司法程序里不断被压制,但真正的消费者维权无门,最终女研究生不顾体面、素质与尊严,在几十部立法、几十个维权机构中,毅然走向了“一哭二套三上吊的老路”。

 

这就是中国维权的现实困境:

 

职业打假人被打击,真正的消费者维权无门。

 

这种做法看似和谐,实际上起到了保护侵权者的效果,市场看似投诉减少了,但基于维权路径被封死的投诉数量降低,无异于掩耳盗铃。长此以往,侵权行为只会更加猖獗,消费者利益必然会受到更大的损害。

 

 

 

现实生活中,真正的消费者维权,尤其是通过诉讼维权的非常少。主要就是我们的维权程序过于繁琐,投入与回报严重失衡,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地位实际上根本不平等导致的。而且近年来维权也日趋专业化,一个消费者不懂的证据规定、维权程序与国家制定的各种标准,很难通过个人努力成功维权。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生活中自己在超市买了一包过期的食品会怎么办。

 

相信一部分人会选择扔了,以后少去那家超市,或者当买个教训以后看清楚点。一部分人会回去找超市退货、换货。肯定极少有人要求赔偿1000元,或者去工商局投诉、去法院维权。

 

如果你购物小票丢了,超市不承认,你根本无法维权。如果你想去投诉,或者诉讼,就会发现为了一包几块钱的东西,要往工商局、法院跑,根本没时间折腾。

 

因此,对于一般人消费者维权至少有三个问题无法解决:

一是维权程序麻烦,甚至都不知道去哪里维权。

二是日常用品维权经济上不值得。

三是法律意识淡薄,没保存证据,到最后未必在法律上能证明自己权利受到侵害。

 

即便是较大的商品,消费者在我国的维权程序中也很难成功维权。在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的立法整体上是压制消费者的,甚至担心过多的消费者维权导致社会混乱。

 

比如前段时间奥迪车主怀疑骑车污染严重,导致自己患白血病的案子。但是他想成功维权几乎不可能。因为法律上赋予消费者的证明责任太重了,消费者不可能完成。

 

就在今年3月底,美国判决孟山都赔偿消费者8000万美元。案情与我国奥迪的案子近似,也是用户怀疑孟山都生产的除草剂致癌。但美国的法律并不要求消费者证明到那么高的地步,证明癌症就是孟山都产品导致的。而是只要证明孟山都的药提高了致癌的概率,孟山都没有尽到提示的义务与作为义务,陪审团就可以判定孟山都侵权了。

 

这种保护弱者,由强者举证的做法,跟我们的法律精神基本上是截然相反的。

 

再比如在中国奔驰GLC简配严重,通病是前轮的减震从铝合金变成了铸铁,在颠簸路面上减震容易断裂。但是消费者根本没有办法维权,即使在中国受害者已经有几百几千人,也没有人能过成功维权。

 

奔驰坚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没有证据证明产品质量有问题,减震断裂是外力所致,消费者无可奈何,只能修车、买车、换车。

 

 

其实很清楚地可以看到,消费者个人在很多时候是没有能力维权的,我们的立法不论程序设置、维权回报、证明责任分配、成本负担与政府监管上,都实际客观抑制消费者的维权。

 

 

既然消费者难以维权,而侵权行为又大量存在,而立法又规定了维权的惩罚性赔偿,自然意味着维权获利的市场很大,这也就必然会导致职业打假人出现。

 

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专业的打假团队可以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调查侵权线索,熟悉法律、维权程序,以及诉讼程序来维权。他们的行为显然具有双重性,既打击了侵权行为,也获得了经济利益。

 

但是实践中这种行为自然就会引起争议,有时候也会为了过度地追求经济利益而出现不规范的行为。

 

但核心的问题还是经营者利益受损,政府部门工作量增加,尤其是工商跟司法部门,因为投诉增加、案件量增大,内心非常排斥职业打假人。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曾经给国家工商总局就职业打假问题进行过专门的答复,他们意见似乎一致,就是今后要限制职业打假人,最高院表示:

 

“考虑食药安全问题的特殊性及现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目前可以考虑在除购买食品、药品之外的情形,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2017年以来职业打假人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各地随后开始落实这一精神,而且执行得也更加严格,主要的方式就是否认职业打假人是消费者,否认购买行为的消费目的,驳回职业打假人的请求。有的地方甚至动用刑事手段,以敲诈勒索罪逮捕职业打假人。

 

在天津因为职业打假人发现有超市部分进口食品没有贴中文标签,而要求超市赔偿。天津当地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逮捕了职业打假人。

 

这也就是文章开始我们说的,青岛中院改判职业打假人的判决被称为最美判决的原因,实在是职业打假群体被司法体制压制太久了。目前职业打假人仍然是司法实践中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

 

 

我们经济市场化已经很多年了,立法保护消费者利益也已很多年了。但是对消费者维权的改进其实并不大,中国的消费者面对小的侵权靠的是忍耐,面对大的侵权仍然是一哭二闹三上吊。

 

核心的问题在立法与执法层面,其实问题解决似乎也并不是想象的那么艰难不外乎:

第一,畅通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第二,鼓励与规范职业打假人;

第三,增加监管部门的主动作为义务。

 

文章已于2019-04-14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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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留言

写留言

186
天高云淡
做假者却在偷着乐哩!什么时候才能让做假者哭上一把?盼星星、盼月亮…
141
掌过留迹
职业打假人,真打假货不管出于啥动机,作为消费者是全力支持👏 ,但随后的报道中,他们扣文字抓小节,假的不打,雁过拔毛,连敬老院都不放过……如果容忍这样好逸恶劳群族泛滥,与法制建设相悖。高院的指导没错,纠正引导他们干该干的是,同时也是提高职业打假人专业门槛,免得阿猫阿狗都来呼呼喳喳………
129

有些人写到浪费国家成本,浪费纳税人的钱,我就想问问,买到假货时你们在哪里?你们拿着纳税人的工资在干啥?打假是有假才能打的,打假不是你们的份内工作吗?如果你们干好了哪里还有职业打假人一说。自己的事不干还怨别人替你干,真正是无耻!遍地假货的时候你们就开心了。愿你们天天买假货。
124
美人鱼🐠
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打着站在消费者立场的幌子写出这篇文章,我觉得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估计你从来没有在一线感受到职业打假人是如何浪费政府机关的行政成本,浪费其他纳税人的钱的!与其在这里高谈阔论,不如直接写明如何规范职业打假人这个课题的具体措施,我想会更博人眼球。
119
守望者
法律门槛太高,维权难。
99

支持职业打假人,打假人牟利怎么了。商家造假造残次品,不也是牟利坑人。
85

侵权侵了谁的权?执法部门的人难道不吃不喝不生活吗?这么压制打假人真的不怕吗?当假货遍地时,受害的到底是谁?脱了工作服你们也只是普通大众而已,所以立法前,执法前请考虑考虑自己生存的这个社会是更好还是更坏了。
77
unreal
职业打假人只要不违法,应该受到保护与鼓励,,,职业打假人多了,,假货自然就少了。
48
草木五味
各个部门看似人员充沛,但一线执法、司法人员其实很少,唉。
45
大雪无痕
职业打假人并不真正关心产品质量问题,都是抓住标签瑕疵问题进行敲诈勒索进行牟利,丝毫起不到促进产品质量提升的作用,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实质是借打假知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毒瘤,严重浪费司法资源,扰乱社会秩序
43
风过无痕
没有了王海这些人,不良商家就变好了?
42
我的名字叫杜龙
国家工商局就是最专业的职业打假,现在中间又出来一个“职业打假人”这是不是在打国家工商的脸,本来归国家管的国家不管。或者说国家没能力管好。
37
ZhuWei
之所以被称为职业打假人,不是因为其专业,而是因为其主要以牟利为目的。君不见职业打假人在调包、藏货待过期后购买,君不见凭一张小票甚至根本无法判定是否在该店铺买的商品都需要商家买单的悲哀……不是所有的商家都是不良商家,那些做良心产品的商家被职业打假人过度消费的时候,没有谁看见商家哭晕在厕所里
33
何晓伟
职业打假人无论从动机还是行为,都不能推动维权的进步,应该封杀。
26
熊欣
亲身经历,联想手机坏了,去找售后,售后说是人为原因损坏,打电话12315,315让我去找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又打电话质量监督机构,机构说手机无法检测。请问我该怎么办呢?只有自己认倒霉了,呵呵
24
八戒重返高老庄
打假最主要是打的一些行政部门的脸面,天天拿着纳税人的钱不作为,你还好意思骂打假人?! 你们如果秉公执法,提高效率,真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哪有那么多假货。 没那么多假货,打假人就不会有这么大的市场,就会自然减少,这就是市场淘汰! 明明是自己没尽到职责,却一味指责别人,一线的行政的确很累。 但是你敢说你没得到过商家一分钱好处?你没有想偷懒省事的思想?你没有想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你错了!你就改!你拿着纳税人的钱不为纳税人办事,还扯高气扬的讽刺纳税人,你要脸不? 职业打假人再怎么牟利,买的也是假货! (当然诬陷商家、非法勒索商家的不是打假人,是犯罪。打假人是对商家售假欺诈行为,依法打击和赔偿)
23
Jenny
说到心坎里了
22
丰丰
职业打假与维权律师是两码事。职业打假,以假消费者身份维权,本身就是作假。我们要的不是职业打假人,而是维权律师。只拿律师费的维权律师。
22
¿(朋友)
还有一个核心问题,违法商家往往给行政部门领导要“上贡”,因此,行政部门就必须充当违法者的保护伞。如果依法支持打假,谁还给领导“上贡”,领导没油水,有几个人愿意做!
19
党组成员
这就是中国特色市场经济
17
剑波
职业打假人也不能代表真正的消费者,大多数打着幌子去勒索钱财而已。
14
举世皆敌
那些嫌弃职业打假的人,你们是商家的水军吧……在法律监管缺失,职能部门不作为,消费者维权门槛过高的现实情况下,职业打假人就是消费者的代表,只有商家不造假了,这个职业也就存在不下去了。
12
凡言
法治不能停留在口号上,有关部门、公仆不能厥词职业打假人浪费行政成夲,你们管理好市场,规范诚信无假货了,打假者无假可打,岂不甚好?!不作为胡作为乱折腾把知识女性搞成“泼妇”,悲哀啊!
12
治理
现实生活中,真正的消费者维权,尤其是通过诉讼维权的非常少。主要就是我们的维权程序过于繁琐,投入与回报严重失衡,本人一个简单的旅游消费侵权案从上海到北京去开了四次庭,最终就是维权成功,这成本有多高。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地位实际上根本不平等导致的。维权程序与国家制定的各种标准,很难通过个人努力成功维权。
11
看清楚自己
本人支持职业打假人,人民大众连非执业打假人都不能够算,我们法律知识欠缺,维权意识丧失,不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利益,有人来做这些难道对社会大众,对法律健全不是起到正面的效果?本人支持职业打假人存在
10

沈大卫说你中国一直用单条腿在走路,会出车祸的。
9

人口太多,政府除了担心处理投诉诉讼的资源不够,更担心赔死一大片企业,断了地方财路,还要耗成本维稳
9
ᔑ🐷ᔐ
这篇文章来的太及时了
8
堂堂
发这篇文章的时候你想过职业打假人真是在打假么?
8
周恺91级
没有王海,你就坐在引擎盖上哭吧。
8
穆穆
昨晚看辽宁经济频道的直播生活节目有一个新闻可把我气坏了 有一个女士被欠款一亿一千万 居然还是中院判的 直到被强制执行的时候 当事人人才知道法院判决结果 关键是当事人月收入几千块 她连一个亿是什么概念都不知道!请问判决合法吗?
8

如果说“害怕”职业打假人,那么是不是对于打假工作的机制是该考虑考虑如何变革了?
7
高山流水
狗屁的不支持职业打假?打假错了??打假侵害了谁的利益?制假售假者的利益。打假有什么害处?那就是让制假售假者疲于奔命。历史会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支持职业打假的司法解释是违背历史潮流,是变相鼓励制假售假,是又一个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南京彭宇案”。当立法司法权被行业利息绑架时,让中国的道德观又一次大滑坡!!!!
7
玉成
消息者权益法生成好些年了吧,为什么不修改成史上最严法呢。假药,食品安全……等等,职能部门吃干饭去了。
7

有法律保护不了的消费者,就有了职业打假人,有浪费政府行政成本的猫三狗四,就有了政府机关过度打压?政府的不作为,打假人的过度炒作缺一不可啊。是这个逻辑吗?
7
朗郎
分析的很好,核心问题就是经营者利益受损、政府部门工作量增加导致的,甚至还有背后巨大的利益链问题。
6
小五(YT🐽YY)
这位博主恐怕没领教过职业打假人的威力。1、专挑偏远地区的卖家进行维权,云贵川藏地区过来的车旅费都快赶上买家主张的金额了;2、卖家真过来开庭,买家缺席审判,案件按撤诉处理后再次起诉;3、突破一般的管辖限制,即便实际不住在某区,只要收货地在该区,还是得管辖;4、职业打假人有年会,每年都有各种内部经验心得交流。造假不对,职业打假也不值得同情
6
小小🐶
大部分职业打假人,打的不是假,打的是瑕疵,比如说包装瑕疵之类的
6
熹微
掌握话语权的人都在做大买卖,他们是卖家!
6
青锋暮寒
说的太对了,职业打假人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让商家不敢为所欲为。
5
浊酒新停
我是过期食品维权中的三个极少数,一是极少数要求赔1000的人,二是极少数要求赔1000的人中极少数能拿到钱的人,三是极少数要求赔1000的人中极少数能拿到钱的人中又把拿到手的钱全部捐了的人。
5
聆竹
1.数年前,同事买了辆进口沃尔沃,使用中发现车子质量问题、维修记录……取证完毕后,协商不成,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一。历时两年多,以胜诉告终。 期间身边的朋友、同事帮她想办法、出点子, 律师维权都费尽周折、备受煎熬,何况其他人。 最后,经销商还和她成了朋友。 2.本地有个律所主任,买了辆奔驰,也有质量问题。两年多来,在4S店拉横幅维权、315开车去杭州投诉、车上贴上文字让助理每天全城跑……至今没解决。
5
是哦
每个产品进入当地销售时贴上当地打假及监管局电话,执行力要像110和120一样效率,维权还难么
5
举世皆敌
司法什么时候能真正的站在消费者角度考虑,这才是需要思考和努力的方向
5
知而向阳
估计你是职业打假人
4
喷饭
压制职业打假人的根本思路应当是国家行政机关主动出击、积极打击市场中的售假行为。
4

这就是消息费者维权现状,坐在奔驰车上维权虽然不雅,甚至违法,但维权很有效,支持消费者,是什么原因让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不顾颜面如此维权,几十部法律规章,及众多管理部门的维权竞不如坐在奔驰车上一哭二闹三上吊,是什么原因?
4
🍀 Insist Tang👑
就如我2018年1月28号下午六点左右在海口东湖买的一辆台铃电动车一样,骑回去,第二天早上骑出门上班,不用拧油门车也会自动走。如果等红绿灯,你就得拉住刹车要不把车关。一开始骑出去,我在等第一个红绿灯,差点把别人撞了,还好及时拉住刹车。后来打电话联系销售员,他让我骑车去店里,我去了,就拿去售后,说刹车失灵,给换刹车就行。就买一天的时间都不到,我说我不同意,我要换车,他不给,他说只要一撞电池开发票就不能换车。很搞笑吧?还有修车的那人态度极度不好。我后来打了工商投诉电话,可是一直都没有回复,也打了台铃电动车投诉,也一样没用,说他们不管这一块。这就是消费前和消费后的态度。
4
Yanni
在京东上买的东西,被侵犯知情权,证据链完整,一周过去了,京东客服现在都不管了,让我直接退款退货,不支持给我赔偿。现在社会,犯罪成本太低。。。
4
桃酥
前两天,某个致力于保护图像版权的机构因为某个导火索被全国声讨,现在你还想说职业打假想啥呢,都是社会不稳定因素好吧
4
银教授
为人民服务!
3
左撇子
我们的消费者就是待宰的羔羊,谁都能分一杯羹,遇到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是各种救济途径都用尽也不见得就有效,最后只能诉讼。可是诉讼要证据,消费者又最缺证据。我们不能要求消费者都懂法律,这不合理,但必须学会维权,这很重要。
3
Dodo杜熳虹
从某种角度来说,职业打假人,特别是那些无理取闹、只为牟利的,很让人讨厌,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也浪费了政府资源。但如果为了警惕职业打假人而轻视真正受困的消费者真的很不应该。这个我自己深有体会,曾在网上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或许因为诉求写的有理有据而被怀疑是职业打假人,然后没获得完整的维权回复。。
3
加菲猫
作者写的太好了,分析到位,这才是问题的根源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希望我们有依靠
3
低调的浮云
刚看了《蛮荒故事》里面的小故事《罚单》…感触颇深,有时候也想那么干…还好有个家庭拖累。维权这事其实就是…弱势群体无权益的体现!规则他们指定,利益他们享受,然后裁判也是他们。这样无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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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二
职业打假人不应该被限制,而应该予以弘扬和激励。职业打假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予以打假,都有利于促进产品生产者提高质量。虽然职业打假者非真正意义的消费者,但既然职业打假者能够找到打假的空间,本身就说明产品质量等存在问题,如果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或瑕孳,职业打假人自然无从实现打假目的。职业打假人一定程度上是在做好人好事,因为一般消费者不具有打假能力,职业打假人专业打假,促进整个消费环境予以提升,职业打假人起到了帮助消费者维权的作用,有利于安全健康消费环境的形成。职业打假人是一种助人为乐的行为,难道应该予以限制?而不应该予以提倡和鼓励?
2
瑾镛
写了那么多,还不是法官到底想维护谁的利益的问题,如是保护作假的,那么必须打击打假的。如是维护消费的,确保国家无假劣的,那么必须支持打假的,就象公安警察为了打击犯罪分子,经常悬赏举报人一样,我们从没听说职业举报人一说吧。
2
晃晃悠悠
有一个非常困惑的问题,职业打假人都不认可了那么制假人是不是更多呢?如果职业打假人也有部分加入制假行业中普通老百姓会面临什么?不可想像!制假永远不会让普通人一眼就能看出假货吧?那么问题来了,谁去打击这一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说实话,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我能看到有关部门外出执法的情况一年甚至几年都没有一次。看到一次都感觉很稀奇。我国能人异士何其之多,假币自制都不是新鲜事儿。搞不懂的是打假人到底动了多少人的利益,那么多人遏制这群伸张正义的人群?如果真的遏制成功,打假人摇身变成制假人那么谁去遏制?偶尔抓住一两起制假案件公布于众,可是打假人每天浪费国家资源最多案件中难道没有大量的问题?有关部门不去深思反而遏制……所谓浪费国家资源个人理解是有关部门工作加大了,不能悠闲愉快的上班了。基层干部假期少了等等……如果国家能把工作时间,能力,贡献与月薪,资质挂钩不知道公务员会不会像我们上班一样不怕脏不怕累呢?现在的一些领导你要办事正常程序永远没有送礼来的快,不收礼的人永远是被排挤的对象。不是个例而是普遍……不要问为什么,不信你试试。
2
黄玉琴
本来应该公益诉讼的,职业打假人却被打压,监管不到位还不许职业打假人推动监管,要求现实社会中的消费者为了小至几十几百元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去维权,不上班了?不工作了?职能部门应该反思,而且为什么要打压职业打假人?没有假货就没有这种职业存在的空间,有这种职业打假人做假售假也会有所收敛
2
高山流水
如果不是职能部门不作为,中国会假货遍地?政府不作为,还要限制有专业知识的人职业打假?你们为什么这样心痛制假售假者的利益???只能让老百姓自己一个个去上??政府考虑职业打假者侵害了制假售假者的权益,请问制假售假者是你的亲戚,还是你们在制假售假集团占了股份?打假者也许目的是牟利而不是打假,但客观上静化了社会风气,对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起了正面推动作用。一个法律规定的的出台,应考虑到对整个社会的价值导向是起一个正面的作用还是负面的作用!!应该鼓励支持职业打假,让制假售假者无处可逃无利可图,赔得倾假荡产,形成整个社会不敢制假售假的导向!!你们有这么大的精力出台相关的规定,去打击职业打假,你们为什么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打击制假售假者???为了我们大家的健康和利益,请大家将我的留言转发出去!!!!
2
转过身゛隐隐的苦笑
一直都想开个商场超市卖篡改劣质过期商品,可缺少人家的本事。真是羡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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憩妧。
如果有职业造假人,那么职业打假人也应该是社会进程中必然出现的。
2

支持职业打假人,打假人牟利怎么了。厂家造假造残次品,商家售假残次品,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健康甚至生命,监管部门监管缺失,职业打假人牟利,但对消费者有益。从事职业打假人越来越少,说明消费者越有保障
2
云卷云舒
职业打假,终归职业造假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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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Cen」
很反对社会团体组织、个人组织形成的所谓“职业打假人”,滥用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反而激化了消费者与商家的矛盾,使正常的维权变得像医患纠纷那样闻声色变。当一个行业赋予了“职业”二字,至少应当以一个行业标准制定规范,而不是举着打假的旗帜,干着恶意炒作、同业恶意竞争、敲诈勒索的行当。有时间多去缕一下如何投诉有门、如何提高维权效率、如何减轻维权成本,让消费者自身维权意识增强,让消费者自身就能通过投诉等渠道真正有效解决问题,而不是等着每年一次的3.15晚会进行曝光,更不能放任那些被消费者投诉无数次臭名昭著的企业肆意妄为。
2
麻辣粉
目前国内一切法律最初出发点为了保护权贵功臣。奸商们利用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名义,行造假,诈骗之实!可怜党领导良心,被这群野猪拱了!
2
土楼情人山南壶香13709311688
职业打假人无论从动机还是行为,都不能推动维权的进步,应该封杀。
2
蒋文杰
一声叹息,前些天买了个大包,背了三五次背带就裂了,找卖家,人家一句包是消耗品自己要爱惜,已经过了保修期
2
元戎
因为没有真正的惩戒性赔偿和罚款啊,退一赔十对商家来说也不过是小意思
1
0.618
业绩考核也是重点,如果将投诉处理率、处理速度、处理后投诉者满意度作为考核标准,估计公检法就欢迎消费者投诉了。类似的还有那啥,犯罪报案的问题,其实不能因为报案立案的人多了就说这个地区不和谐,和不和谐应该由第三方独立的调查机构评判,你公安评判的标准应该是案件立案的速度、破案的比率、破案的速度及人民对案件的处理满意度等指标。
1
禪心
用检察机关新职能——公益诉讼,取代职业打假人如何?
1
高山流水
他们配不上职业打假人这个称号,应该叫职业索赔人,这群人99%不会真正的打假,真正的假货和质量不合格产品摆在他面前他也看不出来,再说他也不会增加成本去鉴定,只会找标签瑕疵和网店的用语,如包装上的字母、符号,网页上所谓的绝对化用语等,什么特色、优质、最佳选择等等,他们投诉的目的是为要钱,专挑索赔容易的大超市,小店假货更多,你怎么不去买?得到赔偿后,你是否关心问题商品还在销售,商家改了没有,你的所谓的打假对净化市场起到了多大的促进作用?这些年你打了多少假?你自己最清楚
1
随心👣 而行😘
应该全民都为打假人,给消费者普及打假知识才对。让黑心商家无处赚昧良心钱。
1
Simon
越来越觉得,所有能发家致富的道路都写在中国的刑法里这句话是多么的正确。
1
沈晨程િ😳ી
这篇文章的观点有误,就是因为有太多职业打假人,导致大量多司法、行政资源被浪费,使得真正消费者维权困难。比如因为大量职业打假人的存在,使得市场监管局要处理的举报投诉大量增加,因为人力不足,导致处理时效变慢。那些真正的消费者要等很久才能得到处理结果
1
çá
进口商品标签那个以前是我们这职业打假人主要盈利手段,但这真的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吗 一棍子打死肯定不好,但规范的路也是道阻且长
1
峥嵘年华
一个普通公民,尤其是善良的公民,维权面对的是一个财团,或是利益集团,显得无力和无奈!
1
是哦
深圳观兰半条街卖假货手机,观兰呆久的人都知道 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没事
1
俞慧琴
这就是逐渐走向垄断的市场带来的弊端,当我们侮辱大公司的利润惊叹时、谁知道这些利润都是怎么赚取的?
1
清文草
确保证明责任倒置的实施,让维权成本不再变得让消费者无法承受,任重道远
1
Falcone
中国法律目前正处于与国民素质矛盾期 很多人怪法律门槛高不够完善 但是如真正受害消费者与职业打假人 法律若一味便利消费者维权 相信会有无数人选择去做职业打假人来浑水摸鱼
留白
职业打假人名字该换了,不知道的人以为他们是在打假呢。真的打假当然要支持,关键人家不是在打假,是在敲诈勒索,第一目的是跟商家达成和解谋取利益,应该叫做职业索赔人。
阿祥
因为有太多的欺诈,太多的不合格商品,才会产生职业打假人。指望行政部门来监管是不可能规范的,如果有人不信可以去试着投诉投诉,看看这些穿制服的是帮着商家还是帮着你,看他们踢不踢皮球。各位,去感受一下监管部门之无耻吧
周顺良中国移动互联网车联网大数据
消费者维权其实有点像电影里的~我不是药神~
玉哥哥
人们在法途中盲行了太久,一时还适应不了太过明亮的世界
张平
行政处罚需要启动的繁琐程序也是限制其作为的重要因素
davis
民众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
~翟
鼓励职业打假、恶意打假亦不可取,大幅提高维权收益,增大侵权成本,提升普通消费者的维权收益与维权积极性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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