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长龙医药商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被收回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160发布日期:2019-12-31
长兴长龙医药商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被收回
2019-12-31 12:03: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2月27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2019年第15号)。
公告称,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长兴长龙医药商店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涉嫌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的行为。
按照《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收回行为的通知》程序,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收回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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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GSP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范围 |
收回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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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长龙医药商店 |
长兴县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龙之梦长峰酒店一层007号铺位 |
C-ZJ-19-05-0118 |
零售 |
2019年12月27日 |
(责任编辑: 六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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