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起诉京东和天猫及超市销售假酒
2018年11月2日成都消息:刘江举报和诉讼的"帝菲堡法国干红葡萄酒"已从京东和天猫两个商城下架,刘江表示:该两大电商能积极对消费者负责,作出正确的行动值得点赞。

京东商城截图快照

天猫商城截图快照
刘江起诉京东和天猫及超市销售假酒

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刘江说法:起诉最终胜败无所谓,关健是该红酒到底是真酒还是假酒?让消费者喝得明白、喝得清楚和放心?连法国真正的制造商都不能提供,被诉方提供了与本案无关联的另外两个公司,来混淆概念愚昧之极。荒唐可笑?
庭审进行时
通过昨日和今日两个半天,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庭审后得知以下信息:
被诉被告方始终未能提供"帝菲堡法国干红葡萄酒"有效法律文书
1、法国生产制造商是什么名称和地址?
2、该制造商授权销售证明文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4、海关进囗货物报关单?
被告方出具了另外二个公司(上海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上海班提酒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该红酒产品包装上标注的总经销是:上海玖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这两个公司与本案无关。
我们追求真相


出具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未见海关鉴章)


以及没有中文标注的法文(其内容经过专家翻译:并不是法国制造商授权代理销售文书及入境检验检疫海关放行手续等相关法律文书)





见下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及海关报关单(文本)




本网8月14日成都最新消息:打假人刘江起诉京东、阿里巴巴天猫及欧尚超市案件。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将于8月15和16日开庭审理。
产品名称"帝菲堡法国干红葡萄酒"
在产品包装上标示的生产厂商:LeS V iqnerOns de la Mediterranee SAS所标注的文字为法文,经百度翻译和咨询专家得知翻译成中文为:葡萄种植者地中海SAS。根本不是法国酒业公司或酒庄。地中海是世界最大的陆间海,处于欧亚非之间,只是一个地方的名字而已,地中海气候适合葡萄的生长。因此,该产品系虚构的红酒产品,虚构了一个法国红酒生产酒庄或酒业公司。伪造和虚构厂名来坑害广大消费者。
昨日,刘江致电高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询问举报该假酒进展。该局表示正在查处中。
到目前为止,刘江公司及媒体采访要求销售者提供以下文件,以示清白。令人遗憾,销售方不愿提供。
1、法国生产者具体名称和地址。
2、法国生产者授权销售证明文书。
3、进口检验检疫证明及海关放行手续。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2年第27号《关于实施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第九条: 经检验,进口预包装食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标签不合格:
(一)进口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的;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格式版面检验结果不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
《食品安全法》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九十一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十二条: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第九十七条 :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本网7月3日成都最新消息:打假人刘江起诉京东、阿里巴巴天猫及欧尚超市己获高新区法院受理




代理商之一成都酒乐宝酒业有限公司向刘江发来的公函,其公函内容可笑,对法律知识贫乏,起诉和反诉都是公民和法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卖假酒的公然猖狂到如此地步,难道作为消费者和受害者不能向法院诉讼讨公道了,不能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举报了,这是<宪法>赋予公民和法人神圣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