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13980619315
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您的位置:首页 > 热点关注
热点关注

支持知假售假?支持有毒有害食品在市场上流通

作者:刘江来源:刘江浏览量:1161发布日期:2022-5-31

支持知假售假?支持有毒有害食品在市场上流通

天虎 虎蜂打假 2022-05-30 21:40 发表于山西



先说下之前扣肉赔偿的事情吧  被害者在商家那里先买了3碗 然后又买了150碗   这个法院一审二审法院都是支持被害者的


然后下面评论说 这是合法的  但是不道德


我又看了条评论 特别搞笑


以后吃到三无产品都不敢说了  吃的拉肚子都不敢说了 拍被喷




这个案件第二次买了150份  被认定为消费者

我来说下最近的案子吧  买的有毒有害的减肥产品   而且还是三无产品  法院不支持赔偿  理由很荒唐  不认定我是消费者


1产品是我买的


2是不是等我住院了或者人不在了  才会支持我赔偿


3大家常说的 民以食为天 但是本案中 好像是法官理解错了

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只要食品购买者不是为了将所购食品再次投入市场交易,即使其购买时明知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也不能因此否认其消费者身份,且相关食品安全立法并未对消费者的主观购物动机做出限制性规定,亦未将消费者购买食品时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作为索赔条件。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第23号指导性案例亦确立了以下裁判规则: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赔偿的,不论其购买时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人民法院都应予支持。


6现在多少人知道消费者维权 知道买到商品后去市监局举报  投诉  都是自认倒霉  就包括律师  买到有问题的商品都是自认倒霉  都未必能维权成功



可笑的是 法官说我  你买的太多 你不买 商家还能卖给你吗  你让商家制造了多少产品流通市场 我想说的是 我不买 其他被害者就不买了吗  而且我买的已经送到公安局了

法官好像不怎么了解食品安全法 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官是“法盲”

估计以后吃食品吃成植物人才能获得赔偿


而这样判决  只会让这些不良商家以后大量售卖有毒有害食品  三无产品


老百姓没有保障    食品没有保障  老百姓的身体没有保障


给这样的法官点一个大大的赞





阅读 113

关注以获取最新消息


虎蜂打假

3位朋友关注


关注

分享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正义已死...

思乐园

赞 11

不喜欢

不看的原因

确定

内容质量低 不看此公众号

真的没办法就这样了。...

风流话

赞 23

不喜欢

不看的原因

确定

内容质量低 不看此公众号

结果...

听海风聊聊天

赞 17

更多媒体报道
友情链接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1号 联系电话:13980619315 QQ号码:3443374264 微博:刘江说法 本公司法律顾问单位:四川 北京 广州3家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70439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