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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司法人员的良知最重要。

作者:刘江来源:刘江浏览量:1152发布日期:2022-6-1

司法公正,司法人员的良知最重要。

原创 洪柏祥 民间包公 2022-06-01 07:50 发表于湖南

经常有网友给民间包公发消息,告诉民间包公说“寄给XX院长/检察长的信访材料没有任何回音”,“我提交给XX法院的再审申请被驳回了”,“我到法院去提交申诉材料,法院不接收”,……这种遭遇枉法裁判后却申诉无门的司法乱象,民间包公也遭遇过。真的很让老百姓伤心。民间包公在一个法院门口就亲眼看见亲耳听到一个老农民在感慨。老包听到农民大叔这样的感慨,心里很不是滋味。人民带着希望到司法机关来,却带着失望而去。司法人员肯定是看不到人民群众失望而去的场面。其实,看到了,也不会有怜悯心。他/她真有良知的话,又怎么会让一个老农民失望呢。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群众走上司法的途径,都是出于对国家的信任,期望司法能给自己一个公道,才会走进法院的。


司法公正,既要求司法人员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更要求司法人员恪守良知。如果司法人员昧着良心玩弄法律,利用审判公权替一方当事人谋利枉法裁判的话,那就不但背离了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也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


人民需要什么样的司法官员?


人民需要的是能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人员。人民需要的是有良知的司法人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最基本要求是,在裁判文书或者检察文书中对于当事人的质疑一一进行查明并给予解答。在裁判文书或者检察文书中,对于采信和不采信的证据都要说明理由;对于法律没有界定的问题,不擅自越权进行解释,更不能自己制定一条“法律”进行裁判;对于当事人的申诉、信访都予以接收并认真调查核实,然后给予回复。


反之,如果司法人员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腐败心态,面对当事人的申诉、信访是能不接收就不接收,实在是绕不过接收了也来个简单粗暴地驳回、不支持,那,这样的司法人员就不是人民所需要的官员了。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司法公正,不仅仅体现在裁判文书上,也体现在如何面对当事人的申诉、信访上。司法公正,需要司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和良知。一个司法人员,如果对其承办的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都不了解,那是不可能正确适用法律的。同样,如果一个司法人员缺了良知,就会对该采信的证据不采信、不该采信的证据却予以采信,从而作出枉法裁判。


有官员曾对民间包公说“你那样写文章、发帖子会损害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这其实是一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曝光的逻辑。这样的逻辑是站不住脚的。一个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应当是司法人员用一份份公正的裁判文书来造就的。是以接收并公正处理每一个当事人的申诉、信访案件来维持的。不是几篇文章就能抹黑的。而且,民间包公和其他网民文章、帖子中曝光的案件,都是真实的。而且都是因为申诉、信访无门,才写成文章、帖子,以便让公众进行评判。根本就没有抹黑司法机关形象的意思。你要怕损害司法机关的形象,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对于文章、帖子中提到的质疑,一一去调查核实并作出回应。这样才能维护司法机关的形象。你不对网民的质疑一一去调查核实并作出回应,就是一副不怕开水烫的权横态度,那只能越横越黑。好言三冬暖,恶语三夏寒,你用良知认真去解决当事人的质疑,谁又会去不停地申诉、信访、发帖子曝光呢。所以,人民群众需要的是有专业法律知识和良知的司法人员。




作者

洪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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