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980619315
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刘江说法网
www.liujiang315.com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刑事申诉
成功案例
最新动向
新闻报道
热点关注
图片报道
行业动态
媒体报道
曝光台
法律法规
投诉留言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发布日期:
普法|食品违规添加可处以十倍赔偿
普法|食品违规添加可处以十倍赔偿政务:天津二中院2020-04-0517:56来源:北京四中院转自:京法网事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普法|食品违规添加可处以十倍赔偿“柠檬黄”罐头“甜蜜素”白酒“山梨酸”辣条近年来,食品违规添加现象已屡见不鲜!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刻不容缓01案情回顾普法|食品违规添加可处以十倍赔偿
浏览详细信息
1376
刘江
04/07 12:04
发布日期:
销售进口榴莲被判十倍赔偿,喜欢吃榴莲的看过来
销售进口榴莲被判十倍赔偿,喜欢吃榴莲的看过来原创周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6天前马来西亚猫山王榴莲,因其口感细腻甘甜,在市场上极受消费者追捧。张某在某网店购买此榴莲,却遭遇了“李鬼”,遂将商家诉至法院,“李鬼”在法庭上显了形,法院判决销售者承担十倍赔偿责任。喜欢吃榴莲的,一起看下面这个案件……案情回顾2018年11月,张某分两次在某生态农业公司开设的网店内购买了马来西亚猫山王榴莲D197整颗带壳冷冻新鲜榴莲各1个,共支付购物款843元。张某收货后,经查询得知,获得国家检验检疫总局准入的水果各类及输出国家并不包含马来西亚榴莲
浏览详细信息
1431
刘江
04/01 10:04
发布日期:
案例:职业打假人网购无中文标签食品,法院支持十倍索赔
案例:职业打假人网购无中文标签食品,法院支持十倍索赔FDA1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京民申5738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周德臻,男,1972年4月1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杨超,男,1979年9月20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一审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1幢6楼601室。法定代表人:蒋凡,董事长兼总经理。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7年7月10日,杨超在淘宝网从周德臻经营网店“批发进口商品”(ID:szlcd333)下单购买
浏览详细信息
2366
刘江
03/29 17:03
发布日期: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 超市被判十倍赔偿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超市被判十倍赔偿政务:潍城司法2020-03-2014:08食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已被吊销,生产许可证号已过期,产品却还在超市继续销售。近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超市应当承担退一赔十的民事赔偿责任。淮南居民陶某先后在淮南市某大型连锁超市及其下设分店购买了“八公山豆制品礼盒”等19盒,共计3278元。陶某食用时发现,生产该礼盒的淮南市某豆制品厂已于2017年6月28日被吊销营业执照,所购买商品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也已经过期。一审法院审理查明,涉案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号分别至2017年2月、7月到期,该19份食品标注的生产日期在2017年1
浏览详细信息
1402
刘江
03/24 00:03
发布日期:
吉林森工集团旗下“吉林健维生物”宣称“花旗松素产品”可抗癌 涉虚假宣传被法院判决退一赔三
吉林森工集团旗下“吉林健维生物”宣称“花旗松素产品”可抗癌涉虚假宣传被法院判决退一赔三金融界03-2017:40北京富华创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注来源:中国网财经中国网财经3月20日讯(记者肖飞)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的一则判决书显示,吉林省健维天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健维生物公司”)因销售公司产品“花旗松素”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将作为普通食品的“花旗松素”宣传为保健食品,声称其具有保健功能和药用功效,构成欺诈,被法院判决退还消费者刘某货款22,320元,
浏览详细信息
1678
刘江
03/24 00:03
发布日期:
陈志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二审刑事裁定书
陈志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二审刑事裁定书发布日期:2020-02-26浏览:144次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0)湘01刑终15号原公诉机关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志德,男,汉族,1976年4月19日出生,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攸县,住长沙市芙蓉区。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019年7月23日被抓获,同年7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8月9日被逮捕。现押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刘绍生,湖南华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审理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陈志德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于二○一九年十一
浏览详细信息
1545
刘江
03/20 14:03
发布日期:
【3.15】你的消费之路,法律来保护
【3.15】你的消费之路,法律来保护厶政务:新津法院2020-03-1517:13喂?老板啊!您说,怎么啦?你给我发的货怎么回事啊?我买的活体葫芦娃打开箱子怎么什么都没有啊?大哥,箱子不是空的,因为您买的是葫芦娃里面的六娃,六娃会隐身,所以您看不见他。……你以为这个经典笑话是段子?其实这是真实案例。买买买人人都爱,但消费路上,有些卖家秉承着“自古情深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的经营理念,让买家们常常一不小心就掉入商家们的陷阱。当然,也有一些问题来自消费者自身的疏忽。又是一年三幺五津姐给大家分享几个典型案例来学习消费相关的法律知识WorldCon
浏览详细信息
1324
刘江
03/18 16:03
发布日期:
【官法3·15专列】买食品回家却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官渡法院给你支招,这些法律知识对你也许有用!
【官法3·15专列】买食品回家却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官渡法院给你支招,这些法律知识对你也许有用!政务:昆明市官渡区法院2020-03-1510:06315消费者维权日2016年4月3日,王某在某超市购买了31袋总价款为1829元的袋装虫草花。虫草花系由某食品公司生产。但王某回家后发现购买的虫草花产品外包装标签未按卫生部门批准公告的要求标识食用量及不适宜人群,违反新食品原料标签标识的强制性规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告向官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产品销售者大润发超市十倍赔偿原告已支付的价款共计18290元。官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购买的涉案产品“虫草花”
浏览详细信息
1377
刘江
03/18 16:03
上一页
1
...
44
45
46
...
77
下一页
共 77 页,到第
页
更多
媒体报道
铁血护权三十载 丹心守护千万家——记消费者权益守护者刘江
中食融媒体 铁血护权三十载丹心守护千万家——记消费者权益守护者刘江 05-1214:48 三十载风雨兼程,三十年初心如磐。在我国消费维权漫漫征途中,总有一道执着前行的背影,踏遍市井街巷,奔走南北大地,以法律为铠甲,以良知为初心,以坚守为脚步,深耕民间打假维权一线近三十春秋。从早年线下整治假药游医乱象,到如今直面线上直播售假暗流,从小微商铺到行业巨头,他以一介凡人之躯,怀赤子护民之心,在岁月长河里步履未歇、风骨不改。他就是刘江,原名黄勇,被誉为“成都打假第一人”“民间维权铁血斗士”,以半生热血与执着,为万千百姓筑牢消费安全的坚实屏障。 初心启程:以孤勇赴使命,为民生破乱象 1965年,刘
陈瑞华:要想防止冤假错案,法院得有说“不”的能力
陈瑞华:要想防止冤假错案,法院得有说“不”的能力 陈瑞华法度研究院2023-01-1818:31发表于四川 来源|微信公号“北大法律信息网” 原题|避免冤假错案,法律人能做些什么? 作者|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教授) 很多重大案件,尤其是命案,一旦发生必然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舆论也高度关注。法院很容易迁就当地的党委、政府,迁就当地的民众、公共舆论,以及被害人家属情绪。所以即便发现是冤假错案,肯定也不敢宣告无罪,因为承受不了这样的代价。 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使得中国治理冤假错案迎来了历史上的最好时机;关键在于约束公权力,积极推进制度改革。 15年前的2000年夏天,北京大
敲诈勒索罪,快被玩坏的罪名——索要合同款项或者收取精神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快被玩坏的罪名——索要合同款项或者收取精神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原创黄应生法治应生2022-12-2823:44发表于北京 由于曾参与敲诈勒索罪立法与司法解释的缘故,对这个罪名总会多关注一点,近年来,这个罪名不断被滥用,快又被玩坏了。但今天一则新闻,看完为之一震,还是有不少法院能够守住底线的,比如对于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要合同款项行为,坚决不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一、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要合同款项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今天,澎湃新闻报道,包工头易真武“偷拍张家慧打麻将”敲诈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无罪!详见《包工头“偷拍张家慧打麻将”被指控敲诈勒索,羁押1325天后宣判无罪
直播售假屡打不绝,平台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直播售假屡打不绝,平台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北京日报客户端 鲍南 2022-12-2922:30 浏览量5.0万 直播带货如今已成为网购不可或缺的销售形式,但售假问题却一直如影随形。仅今年“双十一”期间,消费者的相关投诉就多达50多万条。 真实感、贴近感是直播电商风靡的重要原因,但看上去距离再近终究隔着屏幕,大量不法分子便打起了直播带货的主意。其中固定套路也很多,比如,在推销产品时,常常用“全部是内部渠道弄到的货,要是假货我还用那么麻烦吗?”“费力搞到货别人却不领情,这种心情你懂吗?”等话术营造货源来之不易的感觉;比如,在鼓动消费者下单时,常常会使用“一共30单就上一分钟”“这个价格就上这
更多
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发布日期:
两高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日期: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
发布日期: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发布日期:
两高《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日期: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发布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友情链接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1号 联系电话:13980619315 QQ号码:3443374264
微博:刘江说法
本公司法律顾问单位:四川 北京 广州3家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网站建设
备案号:蜀ICP备17043923号-1
电话:13980619315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