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980619315
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刘江说法网
www.liujiang315.com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刑事申诉
成功案例
最新动向
新闻报道
热点关注
图片报道
行业动态
媒体报道
曝光台
法律法规
投诉留言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
首页
>
最新动向
最新动向
发布日期:
“污名化”职业打假人的背后
“污名化”职业打假人的背后雷剑雷剑说法昨天近期以来,不断有媒体曝出关于职业打假人的讨论报道,所有这些讨论报道无一不是义正辞严的抨击职业打假人涉嫌敲诈勒索、非法牟利、占用大量行政资源,大有一鼓将职业打假人消灭之势。同时,各种研讨会、学习班如雨后的狗尿苔一样不断涌现,包括商家代表、行政机关、民间组织不约而同的展开了对职业打假人的血泪控诉。总之,不灭掉职业打假人,天理难容。对了,他们还制造了一个概念,不提职业打假人,改称为职业索赔人。(图片来自网络)其实不论是“职业打假”还是“职业索赔”,无非就是利用法律规定的惩罚性赔偿来针对商
浏览详细信息
1697
刘江
11/26 00:11
发布日期:
对“职业打假”赵鹏、王海有话说
写下你的留言精选留言 45 An 我一直觉得上层法律法规制定者,对下层实际情况缺乏足够的了解,导致很多法律法规在适用过程中问题频出,这点在行政法领域尤其突出。 32 何成忠 打假治劣都是好事,但是有些职业打假人打擦边球敲诈企业,甚至干扰行政部门的正常工作造成很大的行政资源浪费 25 🍂鬼🍂 作为消费者说实话我吃过亏,被拼多多假货坑了将近五万平台不负责卖家跑路,找工商处理一直没有结果,一年了,说实话讲良心工商等行政部门管用的话能给消费者解决问题的话也就没有职业打假人什么事了 24 遁 建议行政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自己去异地行政部门维一次
浏览详细信息
1754
刘江
11/26 00:11
发布日期:
销售进口红酒,终审被判退赔152万
(原标题为)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红酒,商家终审被判退赔消费者152万原创:李晓雨中国消费者报今天不少消费者误以为标签全是外文的食品才是真正进口的食品而一位消费者买到这样的进口红酒后向经营者索赔“退一赔十”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均判消费者胜诉1起诉花13万余元购买4箱无中文标签进口红酒起诉向经营者索赔130余万元2016年6月,北京消费者张某在北京湖南大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厦)购买了4箱CHATEAUDUHART-MILON红葡萄酒,每瓶单价2880元,共48瓶合计138240元。购物小票显示酒的名称为“多哈米隆红酒08年(拉菲)”。涉案商品
浏览详细信息
1571
刘江
08/10 14:08
发布日期:
从法学教授对职业打假人的看法说说小民的无奈
从法学教授对职业打假人的看法说说小民的无奈夏朝之音中国立场民族情怀国际视野06-2312:38【按】本文内容为与一位政府官员朋友(简称友)的微信聊天记录,该官员在上海参加由某地政府组织的近百政府官员的学习和培训,各授课老师为上海各大知名高校的专家教授。友:今天上午讲课,法学教授还提到:正值全国打击职业打假人之际、广东高院判决职业打假人败诉之后,青岛中院来了个支持、判决职业打假人胜诉的案例。夏朝之音:不知教授对此是何态度和意见?我支持职业打假人的。凭什么打假不能是职业化?这个职业对社会,对人民有坏处吗?如果没有坏处,只有好处,且又不违法,为何要限制甚至打击?打击还是法治吗?仅靠真正的消费者打假,
浏览详细信息
1715
刘江
06/29 01:06
发布日期:
“知假买假”是否受消法保护?
“知假买假”是否受消法保护?原创法制网2019-05-2317:13:42[“知假买假”是否受消法保护?]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侯建斌“知假买假”是否受消法保护,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争议从未停止过。法官孙志远一定想不到自己会因为一份判决书一举成名。这份判决书,正是3月6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诉人韩付坤与被上诉人李沧区多美好批发超市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做出的(2019)鲁02民终263号民事判决书。因态度鲜明地支持知假买假行为可获10倍赔偿,终审法官孙志远被认为作出了旗帜性的判决,赢得了多方赞誉。“我只不过是依照法律
浏览详细信息
1603
刘江
05/28 18:05
发布日期:
洛太律师团队在第五届3.15打假法律论坛做书面发言
洛太律师团队在第五届3.15打假法律论坛做书面发言原创:栗倚龙栗律小讲堂今天4月29日,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和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在北京联合举办了以“惩罚性赔偿中的疑假买假、知假买假的法与理”为主题的第五届3·15打假论坛。相关法律专家、法律实践者和消费者代表就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和有效实施进行了专题交流和研讨。杜鹏律师第三次参加3·15打假法律论坛,并且代表洛太律师刑辩团队结合司法实践,浅议青岛中院(2019)鲁02民终263号民事判决的法律意义。在论坛做“为了体现人民的意志,法律的枪口应该对准谁?&rdquo
浏览详细信息
1656
刘江
05/28 18:05
发布日期:
沈阳纪委调查组:对沈阳工商将打假人列为扫黑对象一事介入调查,表示决不让扫黑除恶走偏,并对沈阳工商进行监督,跟踪管控
精选留言写留言 24 喻晖怀念(朋友) 坚决支持纪监委稽查纠偏!那些走偏的官爷明里暗里与黑恶势力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必须揪出几个示众! 10 刘哥 必须纠正他们的坏毛病 8 贾先生 感谢付出 7 a一帆风顺 一帆风顺国家大领导人啊,拯救一下中国的和谐社会吧!国家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在叫有些低级龌蹉的职能单位部门想方设法虚假定成敲诈勒索说关押就关押,中国法律何在?难道消费者买到食品药品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不让维权了不让找相关部门了?天理何在,每一个老百姓或打假人也好都有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法不是给各人定律的,相关部门你是为国家办事不是为自己的利益办事,请有关的大
浏览详细信息
1706
刘江
05/11 16:05
发布日期:
二红在中国消法研究会第五届3.15打假论坛的主题发言
二红在中国消法研究会第五届3.15打假论坛的主题发言原创:邢志红二红微说法昨天何老给二红再题词:以法治国,举德兴邦。行大道,民为本,利天下。二红与孙志远法官合影何山会长致辞、作主旨发言会议现场2019年4月29日,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第五届3.15打假论坛在北京举办,二红在会上作主题发言——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更需要立法、执法担当——将群众民事打假列为涉黑涉恶,更是法治的倒退!张晓红邢志红一、青岛中院判决对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凸显司法担当。知假买假者是否属于消费者?是否有权主张10倍惩罚性赔偿?
浏览详细信息
1772
刘江
05/11 16:05
上一页
1
...
19
20
21
22
下一页
共 22 页,到第
页
更多
媒体报道
铁血护权三十载 丹心守护千万家——记消费者权益守护者刘江
中食融媒体 铁血护权三十载丹心守护千万家——记消费者权益守护者刘江 05-1214:48 三十载风雨兼程,三十年初心如磐。在我国消费维权漫漫征途中,总有一道执着前行的背影,踏遍市井街巷,奔走南北大地,以法律为铠甲,以良知为初心,以坚守为脚步,深耕民间打假维权一线近三十春秋。从早年线下整治假药游医乱象,到如今直面线上直播售假暗流,从小微商铺到行业巨头,他以一介凡人之躯,怀赤子护民之心,在岁月长河里步履未歇、风骨不改。他就是刘江,原名黄勇,被誉为“成都打假第一人”“民间维权铁血斗士”,以半生热血与执着,为万千百姓筑牢消费安全的坚实屏障。 初心启程:以孤勇赴使命,为民生破乱象 1965年,刘
陈瑞华:要想防止冤假错案,法院得有说“不”的能力
陈瑞华:要想防止冤假错案,法院得有说“不”的能力 陈瑞华法度研究院2023-01-1818:31发表于四川 来源|微信公号“北大法律信息网” 原题|避免冤假错案,法律人能做些什么? 作者|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教授) 很多重大案件,尤其是命案,一旦发生必然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舆论也高度关注。法院很容易迁就当地的党委、政府,迁就当地的民众、公共舆论,以及被害人家属情绪。所以即便发现是冤假错案,肯定也不敢宣告无罪,因为承受不了这样的代价。 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使得中国治理冤假错案迎来了历史上的最好时机;关键在于约束公权力,积极推进制度改革。 15年前的2000年夏天,北京大
敲诈勒索罪,快被玩坏的罪名——索要合同款项或者收取精神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快被玩坏的罪名——索要合同款项或者收取精神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原创黄应生法治应生2022-12-2823:44发表于北京 由于曾参与敲诈勒索罪立法与司法解释的缘故,对这个罪名总会多关注一点,近年来,这个罪名不断被滥用,快又被玩坏了。但今天一则新闻,看完为之一震,还是有不少法院能够守住底线的,比如对于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要合同款项行为,坚决不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一、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要合同款项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今天,澎湃新闻报道,包工头易真武“偷拍张家慧打麻将”敲诈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无罪!详见《包工头“偷拍张家慧打麻将”被指控敲诈勒索,羁押1325天后宣判无罪
直播售假屡打不绝,平台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直播售假屡打不绝,平台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北京日报客户端 鲍南 2022-12-2922:30 浏览量5.0万 直播带货如今已成为网购不可或缺的销售形式,但售假问题却一直如影随形。仅今年“双十一”期间,消费者的相关投诉就多达50多万条。 真实感、贴近感是直播电商风靡的重要原因,但看上去距离再近终究隔着屏幕,大量不法分子便打起了直播带货的主意。其中固定套路也很多,比如,在推销产品时,常常用“全部是内部渠道弄到的货,要是假货我还用那么麻烦吗?”“费力搞到货别人却不领情,这种心情你懂吗?”等话术营造货源来之不易的感觉;比如,在鼓动消费者下单时,常常会使用“一共30单就上一分钟”“这个价格就上这
更多
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发布日期:
两高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日期: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
发布日期: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发布日期:
两高《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日期: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发布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友情链接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1号 联系电话:13980619315 QQ号码:3443374264
微博:刘江说法
本公司法律顾问单位:四川 北京 广州3家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网站建设
备案号:蜀ICP备17043923号-1
电话:13980619315
微信公众号